小区的公用设施
自然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、共同使用
然而,在高新区一小区内
物业公司却将
公用设施设定为某些业主专用
而这样的做法自然引来部分业主的不满
事件原委
位于高新区樊魏路的红星国际小区A6号楼,是一栋商业房产。其一楼大厅是全楼业主出入的公用通道,二三楼是商场,四楼到八楼则开办了一家酒店,九楼以上则是出售给个人的公寓。除了步行楼梯之外,这栋楼上共配有三部电梯。交房之初,三部电梯可以到达任意楼层,可在上个月的时候,公寓的业主们发现,物业对电梯的使用进行了限制。
据红星国际A6号楼业主春女士说,本来是3梯17户,现在变成了2梯17户,有一部电梯专门给酒店使用了。
不仅如此,物业还允许酒店在一楼的大厅里设置前台,摆放沙发等。本来是全体业主公用的大厅,其中一半变成了酒店的地盘。
为这栋楼提供服务的红星物业表示,对电梯的使用进行限制,酒店占据一楼大厅设置前台的确是他们同意的,而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便于管理,防止闲杂人员进进出出。
只是这样的解释,部分业主并不接受,在他们看来,酒店的房间只占一小部分,就将一部电梯设置成专用电梯,大厅还被占据一半,对其他业主不公平。
市房管局市场监管科相关负责人认为
think
业主是小区的主人,公用设施如何使用正确的做法应该由业主大会确定。特别是一楼大厅是否能够让某一个业主使用,是否交费,交的费用如何分配,都应该由业主讨论决定。物业公司只能按照业主的意见执行,不能拍板决定。否则的话,业主大会有权推翻物业公司决定,甚至可以炒物业公司的鱿鱼。
来源:云上襄阳 襄阳播报